关于2008年8月1日以后不合格账户后续规范工作的公告

发表时间: 2009-12-09    来源:

关于2008年8月1日以后不合格账户后续规范工作的公告

2008-09-19


尊敬的投资者:

在投资者大力支持与配合下,我公司账户规范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剩余不合格账户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中登公司”)集中中止交易。为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进一步做好2008年8月1日以后不合格账户后续规范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2008年8月1日以后不合格账户办理规范手续的两种情形

 1、投资者所持不合格账户属以下情形的,由开户营业部全程受理规范手续,投资者不需要前往中登公司办理:

(1)非投资者过错或非投资者主要过错造成资料不规范、或仅缺身份证复印件的资料不规范账户;

(2)持有长期停牌股份、限售股份的不合格账户;

(3)持有证券市值不超过10万元(以证券公司受理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的不合格账户。

 2、投资者所持的不合格账户不属上述情形的,投资者必须首先开户营业部办理规范手续,经我公司审核同意后,由投资者携我公司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再前往中登公司申请办理解除不合格账户集中中止交易或解除不合格账户卖出限制手续。

二、办理规范手续时投资者须提交的申请资料

(一)投资者需提交的基本资料

 1、自然人客户: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客户: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或加盖法人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如有)、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二)根据不合格账户类型提供相关资料

 1、对能通过补齐资料或修改账户信息可以将原不合格账户规范为合格账户的,投资者需按我公司要求提供缺失的书面资料或提供由公安、工商局等机构出具的信息变更证明资料。

 2、对不能通过修改补充资料规范为合格账户的,投资者需向我公司提交下列资料之一的资产权属证明资料:

(1)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2)公证机构公证书;

(3)仲裁机构裁决书、调解书;

(4)依法足以确认资产归属的其他证明资料,具体资料由我公司视账户实际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

(三)投资者至中登公司办理规范手续需提供的资料

投资者前往中登公司办理规范手续时,除需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交加盖我公司法人公章的《不合格账户解除集中中止交易审核同意书》或《不合格账户解除卖出限制审核同意书》,以及加盖受理证券营业部业务章、我公司法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的资产权属证明资料复印件(原件由我公司留存)。

三、不合格账户规范流程

 1、2008年8月1日起,投资者申请恢复使用账户或确认账户资产,应首先到开户营业部办理账户规范手续。

 2、凡属通过补齐资料或修改账户信息可以将原不合格账户规范为合格账户的,我公司将按原账户资料修改流程办理账户资料修改手续;不能通过修改补充资料规范为合格账户的,我公司将在核实投资者资产权属后再办理资产结清与账户注销手续。

 3、对属于由证券公司全程受理规范手续的不合格账户,我公司在审核通过后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解除集中中止交易限制或证券卖出限制手续;

对需要投资者前往中登公司办理规范手续的不合格账户,由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对资产权属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并视账户实际情况出具加盖法人公章的《不合格账户解除集中中止交易审核同意书》或《不合格账户解除卖出限制审核同意书》。

 4、对需要投资者前往中登公司办理规范手续的不合格账户,由不合格账户持有人携所需资料前往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规范手续。不合格沪市A股证券账户的规范手续由中登上海分公司受理(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不合格深市A股证券账户的规范手续由中登深圳分公司受理(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

 5、账户恢复交易时间

 中登公司将对我公司或投资者提供的账户规范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当日将审核结果反馈。我公司收到中登公司同意解除限制措施的反馈信息后,于当日收市后在柜面系统恢复证券账户的正常交易功能或者解除该账户的证券卖出限制措施。证券账户在交易、登记结算系统的正常交易功能或证券卖出功能于次一交易日恢复。届时我公司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及时通知投资者。对于解除证券卖出限制但不能规范为合格账户的,投资者需承诺并配合我公司及时清空证券、办理销户手续。

 四、重要提醒

 2008年8月1日前,不合格账户持有人办理账户规范手续在证券公司端即可完成,相关账户的正常交易功能或证券卖出功能于成功申报的次一交易日即可恢复;2008年8月1日后,部分不合格账户的规范手续需账户持有人前往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或深圳分公司现场办理,相关账户的正常交易功能或证券卖出功能需待中登公司审核通过并成功反馈后才能恢复,账户规范所需的时间较长,投入的精力和财力增加,请不合格账户持有人尽早来开户营业部完成规范手续,恢复正常交易。

五、其他事项

1、原天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昆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甘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风险处置休眠账户的规范事项

中登公司将于2008年9月1日起对被处置类证券公司的休眠账户实施单独管理、集中中止交易。投资者申请激活被处置证券公司休眠账户时,按以下不同情形办理:

(1)经我公司核实,开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投资者身份真实,证券账户与资金账户实名对应,属合格账户的,由我公司向中登公司申报解除单独管理;

(2)经我公司核实,属不合格账户但可以通过补齐资料或修改账户信息规范为合格账户的,投资者须配合完成补齐资料或修改账户信息后,由我公司向中登公司申报解除单独管理或解除账户证券卖出限制;属不合格账户且不能通过修改补充资料规范为合格账户的,我公司在核实投资者资产权属后,向中登公司申报解除该账户证券卖出限制,投资者需承诺并配合证券公司清空证券、办理销户手续。

2、司法冻结不合格账户的规范事项

司法冻结的不合格账户到期解冻后,不合格账户持有人须在到期解冻日后 15个工作日内办理账户规范手续。对未按时完成规范手续的不合格账户,我公司将向中登公司进行不合格账户的数据补报,中登公司收到数据后发送证券交易所作集中中止交易处理。上述不合格账户被作集中中止交易后,投资者须按有关规定继续办理账户规范手续。

为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我公司已指定账户规范咨询、投诉部门。如投资者在账户规范工作中存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公司或开户营业部联系。我公司客服电话:95553,4008888001;受理邮箱:web@htsec.com;传真:021-63410624;我公司所属各营业部咨询电话、联系地址详见我公司网站“了解海通/分支机构”相关信息。

衷心感谢大家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特此公告!

营业部咨询电话:8210658 8888890 888889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八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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