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函

发表时间: 2012-08-10    来源:

风险提示函

尊敬的证券投资者:

当您投资证券市场的时候,可能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但同时也存在着较大的投资风险。为了使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根据有关证券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业务规则,特提供本风险揭示书,请您认真详细阅读:

一、选择有交易资格的证券公司

当您进行证券投资时,请与已实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的合法证券公司及其证券营业部签订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有关合法证券公司、证券营业部和证券从业人员的信息可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查询。

二、选择投资品种与委托交易方式

证券市场提供了多种投资交易品种,并且其投资特点和交易规则也有很大不同,我们建议您选择证券市场中自己相对熟悉的证券交易品种进行投资。在投资新品种之前,请您务必详细了解该证券品种的特点和交易规则,由于您投资决策失误而引起的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

本公司目前提供的委托交易方式包括:1.电话委托:使用电话按照语音提示进行委托交易;2.网上委托:使用电脑通过网上证券交易系统进行委托交易;3.手机委托:使用手机通过网上证券交易系统进行委托交易;4.自助委托:在营业部大厅自助终端划资金账户卡或键入资金账户号进行委托交易;5.驻留委托:在营业部特定区域通过专用电脑进行网上委托交易;6.柜台委托:在营业部柜台填写委托单交工作人员进行委托交易,一般用于应急。

本公司为您默认开通电话委托、柜台委托(应急用)交易方式,您还可以自主选择网上委托、手机委托、自助委托、驻留委托的交易方式。我们建议您尽量选择自己相对熟悉的委托方式进行交易,请您详细了解各委托交易方式的具体操作步骤,并特别注意保管好您的账号和密码,由于您操作不当或泄密而引起的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本公司营业部的营业场所及营业条件可能发生变化而无法保证提供自助委托、驻留委托服务,如您已经营业部批准开通了自助委托或驻留委托交易方式,则您可以选择其他交易方式,也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而不承担法律责任。

三、了解您与代理人的关系

您必须对您授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您的名义进行的行为即视为您本人的行为,代理人向您负责,而您将对代理人代理行为的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四、了解您与证券经纪人的关系

您选择的证券经纪人必须拥有中国证券业协会统一颁发的“证券经纪人执业证书”,您必须详细了解经纪人的服务权限,您还必须知晓为您服务的经纪人并非本公司员工,经纪人仅能在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公司授权的范围内为您提供服务。您接受经纪人超越权限的服务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与本公司无关。

本公司授予证券经纪人的代理权限为:发展证券投资客户;向证券投资客户提供相关的证券投资交易服务,包括:介绍证券投资的基本知识及开户、交易、资金存取等业务流程;交易操作演示、交易软件安装、维护;传递由本公司统一提供的研究报告及证券投资有关信息。

本公司禁止证券经纪人从事的行为:代理客户办理账户开立、账户注销、修改客户资料、撤销指定交易、证券转托管、资金存取等,或者为客户办理证券认购、交易等事项;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提供、传播虚假或误导客户的信息,或者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向客户提供本公司统一提供的研究报告及证券投资有关信息以外的研究报告、股评等;欺诈客户,向客户做不实宣传,误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投资;接受客户的证券投资资金,与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对客户的证券投资收益或赔偿其投资损失作出承诺;对外泄露客户资料和业务资料等;已与本公司签订委托合同的证券经纪人同时接受其他证券公司委托,进行客户招揽、客户服务等活动;为客户之间的融资提供中介、担保或者其他便利;采取贬低竞争对手、进入竞争对手营业场所劝导客户等不正当手段招揽客户;以营业部或公司名义对外签订任何协议;以营业部或公司名义对外从事非法集资、融资担保、投资等活动;损害客户、证券公司利益或者扰乱市场秩序的其他行为。

五、了解证券市场的风险

市场行情不可能只涨不跌,高投资收益的同时必然伴随着高投资风险,您应当在开户前对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做出客观判断,对于自己投资证券市场的资金数额和资金来源做出谨慎决定,我们倡导闲钱投资,当您投资股市之前一定要知道“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投资股市,买者自负”。

投资者从事证券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如下风险:

1、宏观经济风险: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和其他证券市场的变化,可能引起国内证券市场的波动,使您有亏损的可能,您将承担由此可能造成的损失。

2、政策风险: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则发生变化,可能引起证券市场价格波动,使您存在亏损的可能,您将承担由此可能造成的损失。

3、上市公司经营风险:由于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整体经营形势的变化和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因素,如经营决策的重大失误、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重大诉讼等都可能引起该公司证券价格的波动;由于上市公司经营不善甚至会导致该公司证券中止交易、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您将承担由此可能造成的损失。

4、技术风险:因交易撮合、清算交收、行情揭示及银证转账是通过电子通讯技术和电脑技术来实现的,这些技术存在着被网络黑客和计算机病毒攻击的可能,同时通讯技术、电脑技术和相关软件存在有缺陷的可能,这些风险可能给您带来损失。

5、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诸如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瘟疫、社会动乱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证券交易系统瘫痪;证券公司和银行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也可能导致证券交易系统或银证转账系统非正常运行甚至瘫痪;这些都会使您的交易委托无法正常进行或者银证转账资金不能即时到账,您将承担由此可能造成的损失。

6、特殊证券品种的风险:您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承受能力和对投资品种的了解程度认真决定证券投资策略,当您有意投资ST*ST类股票或者其他有较大潜在风险的证券品种(如权证等衍生品)时,尤其应当清醒地认识到该类证券品种可能蕴含着更大的风险。您在选择投资创新类金融产品前,务必了解相应的业务规则。

7、其他风险:由于您的密码失密、或您的身份可能被仿冒、操作不当、决策失误等原因可能导致亏损;网上委托、自助委托、驻留委托等操作完毕后未及时退出使他人恶意操作而造成损失;委托他人代理证券交易且长期不关注账户变化使他人恶意操作而造成损失等,都将由您自行承担。他人给予您的任何保证获利或不会发生亏损的承诺都是没有法律根据的,类似的承诺不会减少发生亏损的可能。

证券市场是一个风险无时不在的市场,您在进行股票、基金、债券及权证等证券交易时存在盈利的可能,也存在亏损的风险。本风险提示并不能完全揭示股票、基金、债券及权证等所有证券交易的全部风险及证券市场的全部情形。您在参与以上各种证券交易前务必对此有清醒的认识,您应当充分深入地了解证券市场蕴含的各项风险并谨慎行事,认真考虑是否进行证券交易,并承担相应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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