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2014年1月28日,新股“陕西煤业”(601225)将在本所上市交易,为防范新股炒作风险,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将该股上市初期的交易监管信息提示如下(见附表)。对出现新股异常交易行为的账户,本所将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监管的通知》,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请各会员单位切实做好客户新股交易的合规管理工作。
上交所市场监察部
2014.1.27
附表:
“陕西煤业”新股交易监管信息
上市时间 | 2014年1月28日(周二) |
上市初期(上市后的前10个交易日) | 1月28日至2月17日(此期间如遇该股全天停牌则顺延) |
股票简称 | 陕西煤业 |
股票代码 | 601225 |
发行价格 | 4.00元 |
发行市盈率 | 6.23倍 |
上市首日流通量 | 50000万股 |
流通量的千分之一 | 50万股 |
流通量的万分之二 | 10万股 |
本所会员务必加强对客户买卖新股的合规与风险教育,采取必要措施防范、劝阻、制止客户可能存在的新股异常交易行为。 附:新股异常交易行为(上市后的前10个交易日) (一)同一证券账户或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多个证券账户,单日以竞价方式累计买入数量超过新股实际上市流通量1‰的; (二)同一证券账户或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多个证券账户进行日内反向交易或频繁隔日反向交易,且数量较大的; (三)在集合竞价阶段或收盘前15分钟,通过高价申报、大额申报、连续申报、频繁申报撤单等方式,严重影响新股开盘价或者收盘价的; (四)在连续竞价阶段,当最新成交价接近日内最高成交价时,以不低于行情即时揭示的最低买入价格累计申报买入数量超过新股实际上市流通量0.2‰的; (五)申报买入价格高于申报时点之前的行情揭示最新成交价的2%,且数量较大的; (六)利用市价委托进行大额申报,严重影响新股交易价格的。 摘自上交所2013年12月13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监管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