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下发的《关于在2018年3.15期间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及双鸭山市人民银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要求,我部将在转发给你们,请各营业部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认真落实。现将在“3.15”期间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具体活动如下:
一、活动时间:3月5日至3月21日
二、活动主题:“权利·责任·风险”
三、活动内容:
1、提升金融消费者识别非法金融广告的能力和风险意识。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宣讲与学习培训,增强金融消费者的风险防范意识,引导消费者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远离非法金融活动。
2、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指导意见》中有关金融消费者享有的法定权利。加强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中与金融消费者利益相关的基本内容的普及。
3、活动宣传形式:公司网站、营业部现场、邮件、短信、微信公众号等,需标明不同宣传方式的受众人数。
4、落实公司各项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畅通投诉受理、处理渠道,及时高效受理、处理“3.15”期间金融消费者的投诉与咨询情况。
欢迎广大投资者前来营业部咨询及听讲。咨询电话:0469-4232006、0469-6111005
营业部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五马路9号(火车站对面)
海通证券双鸭山营业部
二〇一八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