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大庆经三街证券营业部交易佣金、服务费用收取标准及收取方式告知确认书
尊敬的客户:
根据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客户服务和佣金管理有关规定,现将我部交易佣金、服务费用收取标准和收取方式告知如下:
一、佣金收取标准
项目 | 佣金率(‰) | |||||
普通客户佣金率 | 该类客户交易佣金率上限不能高于千分之三,下限不能低于万分之二。 | |||||
特殊客户佣金率 | 该类客户交易佣金率上限不能高于千分之三,下限不能低于万分之一点五。 (1)客户交易佣金率上限不能高于千分之三,下限不能低于万分之一点八。此类客户必须满足资产规模在1000万元以上或月交易量达1000万元以上的客户,或年化周转倍数在48倍以上高频交易客户、或月佣金贡献大于2万元以上的客户。 (2)客户交易佣金率上限不能高于千分之三,下限不能低于万分之一点六。此类客户必须满足资产规模在7000万元以上或月交易量达1亿元以上的客户。 (3)客户交易佣金率上限不能高于千分之三,下限不能低于万分之一点五。此类客户必须满足资产规模在2亿元以上,或资产1亿元以上且月交易量达4亿元以上的客户。 (4)客户交易佣金率上限不能高于千分之三,下限不能低于万分之一点五。此类客户必须满足资产规模在3亿元以上且月交易量达3亿元以上的客户,或特定机构户、量化交易户、产品户、理财产品专户。 | |||||
综合佣金率 | 投资顾问服务费用 | 投资顾问服务费用按照客户与海通证券签署的投资顾问服务协议约定收取。 | ||||
其他费用 | 除投资顾问服务协议约定外的其他服务价格,包括基础服务、资讯服务、咨询服务和增值服务等服务项目。 | |||||
注:a>营业部基础佣金率由黑龙江地区平均佣金率作为计算参考; | ||||||
二、佣金收取方式
我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业务规则以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直接向客户收取佣金。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等调整客户佣金收取标准及收取方式,我部将在调整前通过营业部场所张贴、网上交易系统以及电话委托系统明示或提醒、印制相关客户服务手册等方式进行公示。
客户佣金确认回执
经测算,__ __(资金账号)客户的交易佣金率为: ‰。
海通证券大庆经三街证券营业部(业务章):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日
客户确认
本人认真阅读并理解你部关于佣金收取标准以及收取方式,同意你部按照上述佣金标准以及收取方式收取佣金。
客户签名:___ ___
______年____月___日
本告知确认书一式两份,营业部与客户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