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到上交所发布的《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上证发〔2022〕118号),通知规定自2022年8月1日起,将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现券交易(转让)及其约定购回式债券交易经手费由按成交金额的0.0001%双向收取、单笔最高不超过100元,调整为按成交金额的0.004%双向收取,与深交所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