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报告提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新16字方针,这是对社会主义法治内容的丰富,表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入了新阶段。报告强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不能以权压法、不能徇私枉法,反映了依法治国对党的要求。党章也作了类似规定。这是很有针对性的。这就要求我们通过确保党在法律范围内活动来带动依法治国,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这是关乎党和国家兴亡的大事。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推进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要抓好以下重要任务:
一是要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
二是要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
三是要完善基层民主制度。
四是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五是要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六是要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七是要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胡锦涛同志在十八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必须继续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保证人民当家做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积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有益成果,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
胡锦涛指出,推进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要抓好以下重要任务:
一是要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
二是要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
三是要完善基层民主制度。
四是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五是要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六是要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七是要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