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交易所--新股市值申购规则及上市首日交易规则 | ||
申购规则 | 上交所 | 深交所 |
申购市值起点 | 1万元 | 1万元 |
市值标准 | T-2 | T-2 |
额度计算 | 10000元/申购单位 | 5000元/申购单位 |
申购单位 | 1000股或其整数倍 | 500股或其整数倍 |
申购上限 | 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 且不超过9999.9万股 | 网上初始发行股数千分之一 且不超过99999.95万股 |
申购时间 | T日 9:30-11:30 | T日 9:15-11:30 |
T日 13:00-15:00 | T日 13:00-15:00 | |
按市值申购的要点如下: 1、市值分市场计算,按T-2日证券账户中非限售A股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加总,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 2、同一天有多只股票发行的,可申购额度对投资者申购每一只股票均适用; 3、一个投资者只能用一个证券账户(深市需使用有市值的账户)进行一次申购,其余申购将被系统自动撤销; 4、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且必须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申购。但需要注意的是: (1)沪市信用账户不能申购,只能用普通账户申购; (2)深市信用账户可参与申购,但应确保其信用账户具有一定的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 | ||
上市首日交易规则 | 上交所 | 深交所 |
开盘集合竞价 | 不高于发行价格120% | 不高于发行价格120% |
不低于发行价格80% | 不低于发行价格80% | |
连续竞价(有效申报价格范围) | 不高于发行价格的144% 不低于发行价格的64% 超过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为无效申报 | 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超过有效竞价范围的申报不能即时参加竞价,暂存于交易主机; 当成交价波动使其进入有效竞价范围时,交易主机自动取出申报,参加竞价 |
临时停盘 (10%的情况) | 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10%以上(含) 停30分钟且仅停一次 | 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10%以上的 停牌1个小时 |
停牌时间达到或超过14:55的,当日14:55复牌 | 临时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14:57复牌并进行复牌集合定价,再进行收盘集合定价 | |
临时停盘 (20%的情况) | 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上涨或下跌20%以上(含),停盘持续到14:55 | 盘中成交较当日开盘价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停牌到14:57 14:57复牌集合定价,再进行收盘集合定价 |
特殊报价规则 | 当日14:55复牌的,14:55-15:00竞价价格范围,不高于当日开盘价的120%且不得低于当日开盘价的80% | 14:57-15:00收盘集合定价,即对集中申报簿中,以最近成交价为申报价格的买卖申报进行一次性集中撮合。期间,可以撤销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