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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和兴路证券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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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部公告
关于投资者签订第三方存管协议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10-07-06    来源:
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自2008年1月1日起未签订第三方存管协议的客户,禁止银证转账。若您在我部未签订第三方存管协议,请您本人携带身份证,上海与深圳的股东账户卡尽快来营业部办理,否则将耽误您的交易和资金划转。详询82167607,82167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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