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十一)已于2020年12月26日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刑法修改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保障金融改革、维护金融秩序为目标,与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改革相适应,和证券法修改相衔接,大幅提高了欺诈发行、信息披露造假、中介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和操纵市场等四类证券期货犯罪的刑事惩戒力度,表明了国家“零容忍”打击证券期货犯罪的坚定决心。对于切实提高证券违法成本、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推进注册制改革、保障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