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业务系列之: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

发表时间: 2012-08-08    来源:
   营业部现面向机构、个人客户推出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是指符合条件的客户以约定价格向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卖出标的证券,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客户按照另一约定价格从证券公司购回标的证券,实际上就是机构客户用证券作抵押来贷款。开户条件:机构、个人客户资金账户内资产500万元以上,在公司开户时间不少于6个月。

一、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介绍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包括初始交易、购回交易两笔交易。初始交易是指客户将标的股票以一定的折扣率卖给证券公司,从证券公司获得所需资金;购回交易指客户支付利息后,从证券公司购回原标的证券。

 

目前,主要面向持有沪市流通股权并具有融资需求的客户。客户准入条件:

①资金账户在我公司的开户时间6个月以上;

②客户账户总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注:客户准入条件的调整以最新通知为准,请与我公司保持密切联系

 

二、海通证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优势——效率高  成本低  期限活

Ø        交易效率高:T日达成交易,T+2日即可获得资金。

Ø        融资成本低:融资成本为9%目前公司最新公布,相比典当、信托融资更低。  

交易期限

资金利息成本

交易佣金

印花税

总成本

(不包含过户费)

30

0.75%

0.16%

0.10%

1.01%

90

2.25%

0.16%

0.10%

2.51%

182

4.55%

0.16%

0.10%

4.81%

:佣金按万分之八、印花税按千分之一计算,过户费按成交股票数量的千分之一支付,封顶500元。

Ø        资金用途灵活:用途无明确限制,可提取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也可进行证券投资;

Ø        期限灵活:交易期限为3182天,客户可以根据实际资金使用安排,随时选择提前购回或延期购回(交易期限最长不超过182),同时不收违约金,且利率不变;

Ø        标的券安全:标的券存放在专用证券账户,由交易所和中登公司监管,公司不得动用标的证券,高度透明

  三、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示例

   某机构客户急需2000万资金用于购买机械设备,而其证券账户持有700万股交通银行(601328.SZ),该机构看好银行股,欲长期持有,同时该机构满足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准入条件,因此该客户与证券公司进行了期限为90天的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假设客户初始交易的日期为21号,根据交通银行的股价和折算率,该机构的初始交易金额约为2100万,客户与证券公司协商,只需借入2000万资金即可,23日该机构即收到了初始交易金额2000万。52(2月以28天计算)该机构客户了结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支付成本50.34万,融资成本为2.517%

 

21

初始交易金额:2000

52

购回金额:2045

总成本

50.34

融资成本

2.517%

利息

45

过户费

0.1

印花税

2

交易佣金

3.24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