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要求,海通证券积极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预防洗钱,维护金融安全。请积极配合证券公司进行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工作,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根据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规定,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如您在我司留存身份证件为一代身份证或开户留存的身份证件信息过期以及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请及时更新。请关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留存身份证件过期账户采取限制措施的公告》(见附件),若您的身份证件过期3月仍未更新,我司将限制您的资金转出。
本次反洗钱相关宣传资料,请您登陆海通证券网站(www.htsec.com)“反洗钱专栏”进一步详细了解。
抵制洗钱,人人有责!
感谢您对我公司履行法定义务的反洗钱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北路证券营业部
2014年10月15日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留存身份证件过期账户采取限制措施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金融机构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应当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金融机构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为了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我公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如您是自然人投资者且开户时留存的身份证件已过期,或您是机构投资者且开户时留存的身份证明文件及相关证照已过期或到期未年检,请您在相关证件到期之日起三个月内到我公司开户营业部办理更新手续。 二、如您无法在相关证件到期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更新手续,请您在此期间内以书面方式(信函或传真)将您无法办理更新的合理理由及预计办理完成的时点告知我公司开户营业部,我们将根据您的情况做相应延期,原则上不超过10个工作日。 三、对在上述期间内未办理证件更新手续且未申请延期更新的证件过期客户账户,我公司将采取限制资金转出,限制办理转托管、撤销指定交易等柜台业务措施,直至完成更新手续。为保障您的相关交易顺利进行,请及时到证券营业部办理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更新手续。 四、为进一步提高我司服务质量,确保投资者及时获得各项业务办理提示,如果您的联系地址、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发生变更,请及时通过我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开户营业部进行更改。 及时更新已过期的身份证明文件是国家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感谢您对我公司工作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对于因此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咨询我司客户服务中心或开户营业部。 特此公告。 我公司客服电话:95553 我公司网站:http://www.htsec.com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