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要求,我部现将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列示并告知投资者。
营业部佣金收取标准
1、客户A股和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基金,ETF)交易佣金率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3%,起点5元;
2、客户B股交易佣金率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3%,起点分别为1美元(沪市)和5港元(深市);
3、港股通客户交易佣金比照该客户A股和基金佣金标准执行,不包括香港交易所收取的规费。
4、债券(国债、企业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佣金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2%,起点1元;深市可转债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1%。
5、严格遵守证监会、证券业协会、交易所及总公司关于证券交易各项收费要求。营业部根据客户申请,结合客户成交量、总资产等情况确定浮动佣金率。
特此公告
武汉赵家条证券营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