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如何看待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承诺

发表时间: 2012-11-12    来源:

投资者如何看待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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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五月份以来,许多上市公司在修改的公司章程中增添了利润分配的内容以及发布《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以公开承诺的方式将未来派发现金股利的原则和计划向投资者披露。其实,从201112月开始,新上市公司的《招股说明书》中已出现上述内容,作为一个投资者,您该如何看待这些承诺?又该如何理解这些承诺背后的意义?这些分红承诺能给投资决策带来什么?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为什么要持续稳定?

  在欧美发达市场中,存在着一批坚持多年持续稳定现金分红的上市公司,如美国的通用电气持续高水平分红超过一百年,香港股市的汇丰银行长期高水平持续分红等等。这样的行为给投资者两个明确的预期:一是投资者预先就可以大概猜到投资哪个股票可获得现金分红;二是投资者对未来每年大约可获得多少现金分红有大概的估计。这两个预期对追求稳定收益的稳健型投资者非常重要,因为通过这两个稳定预期,投资者才可以建立合理的投资规划,并决定:1.买哪只股票可预期实现现金回报的投资目标;2.以什么价格买入可以实现预期的股息回报率的投资目标;3.持有多长时间可实现规划的投资目标。

  而在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情况是:一年分一年不分,或是今年每股分一元明年每股分一角。投资者经常面临着两个疑问:一是不知道哪家上市公司会进行现金分红;二是就算知道哪家公司派发现金股利,也不知道它要分多少钱。投资者每年只能等着上市公司在公布年度报告(有些在中期报告)时,才能知道其分红方案,因此往往无所适从,不知道如何选择投资标的。在这种情况下,广大投资者都追逐资本利得,稳健型投资者无法培育,新的长期资金也无法引导入市。因此,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持续稳定现金分红的预期,对于A股引进新的长期资金和投资者个人的理财规划都意义匪浅。

  如何让投资者产生稳定预期呢?

  201112月以来,证监会开始督促新上市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内容,其中最重要的是,章程中关于上市公司应进行现金分红的最低条件及现金分红最低比例的内容。此外披露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时,2012-2014年公司的最低现金分红比例。

  以某上市公司为例,公司于20111220上市,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章程规定: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公司必须进行现金分红,且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和未来回报规划“2012-2014年公司每年进行股利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其中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公司的上述两个披露是两个承诺,承诺的含义是:只要公司当年盈利且年末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科目金额为正,则公司必须进行现金分红,且分红比例不低于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如果投资者对公司盈利情况有大概预期,这样的承诺可以使投资者对公司的现金分红金额也有大概预测。

  20115月,在规范新上市公司的基础上,证监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全部上市公司在章程中明确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和程序,确定派发现金股利的最低条件,并督促上市公司出台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确定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时,2012-2014年公司的最低现金分红比例。5月份以来,已有大量上市公司按照证监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并配套出台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特别是部分连续三年以上盈利,但未进行过现金分红的公司也已纷纷修改公司章程和出台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准备通过稳定、持续、可预期的现金股利回报投资者。

  深交所对深市上市公司以现金分红方式回馈股东一直高度重视,从制度上要求上市公司完善现金分红决策机制,强化对现金分红相关政策的信息披露,以利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现金回报预期。在2011年度报告披露期间,深交所就要求创业板上市公司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条款进行审视,如果公司章程未对利润分配形式、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原则等具体政策予以明确的,应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并最迟应提交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要求创业板上市公司在2011年度报告中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包括分红的决策机制是否完备、调整现金分红政策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等。在深交所2012半年报通知中,将上述要求扩展到了所有深市上市公司,同时还要求2011年度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上市公司,应披露相关未分配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是否已产生收益、实际收益与预计收益不匹配的原因等信息。

  这些承诺有效力吗?

  看到这些承诺,投资者可能会有这样的疑问,上市公司会说话算话吗?从约束力上讲,这种承诺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还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审议通过,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公开披露这些承诺后,包括投资者、监管层在内的各方市场参与者根据承诺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督,未来深交所会将上述承诺的执行情况记入上市公司的诚信档案并对社会公开,这样可以对上市公司形成了有效约束,能够改变过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随意性大的问题。较早时间出台承诺的新上市公司执行情况良好,尚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上述举例的某公司2011年每10股分派现金股利3元,共分配3000万元现金股利,占2011年度公司净利润的40%以上。

  上市公司的承诺值得投资者关注

  上市公司的公开承诺将公司未来的分红规划向投资者披露,使投资者可以了解上市公司未来派发现金股利的计划,形成明确预期,投资者便可以根据自身理财规划来选择股票。特别是部分现金分红条件低,现金分红比例较高的公司尤其值得投资者关注。因为:一方面高比例且持续的分红说明公司业绩稳定,质地良好,创造现金流的能力强。另一方面,高比例而持续的现金股利也更有可能吸引长期投资者持有公司股票。20055月开始,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中证红利指数,中证红利指数挑选了沪深交易所中现金股息率高、分红比较稳定、具有一定规模及流动性的100只股票作为样本,以反映A股市场高红利股票的整体状况和走势。对比20055月以来的上证指数和中证红利指数可以发现,中证红利指数超额正收益高达70%左右。

投资者七问“现金分红” 上交所豪华阵容答疑

  上交所近期发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征求意见,从倡导价值投资,引导长期资金入市着眼,推出了多项措施鼓励上市公司分红。

  昨天,上交所副总经理徐明、首席经济学家胡汝银、上市公司监管二部副总监林勇峰、海通证券董秘金晓斌参加“上交所”实名微博的微访谈活动,直面众多来自市场各方疑问。

  -焦点130%的分红比例是怎么来的?

  林勇峰解释称,采取该标准是基于沪深两市上市公司近年来总体的股利支付率平均水平。《指引》对该比例并不具备强制性,对于低于30%的上市公司,要求充分披露原因并说明其合理性。

  -焦点2:现金股利可抑制公司造假?

  有观点认为,散户亏钱的主要原因应该是A股市场成长性好的公司太少,而包装上市的公司太多,做假账和虚假宣传的太多。

  林勇峰称,少数上市公司可能通过夸大或虚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来欺骗投资者。然而,发放给投资者的现金股利却没有办法造假。经营业绩和现金分红上的巨大反差,为市场有关各方揭露“银广夏”、“蓝田股份”和“北生药业”等财务舞弊事件提供了线索。

  胡汝银表示,现金分红一方面可以抑制公司业绩造假,促进上市公司优胜劣汰;另一方面可使投资者关注上市公司的财务稳健性和内在质量,远离炒作和投机,便利长期投资。

  -焦点3:如何使上市公司更加规范透明?

  徐明表示,为促进上市公司规范透明运作,上交所制定、修订了一系列相关业务规则,将超募资金使用和关联交易等多发问题纳入网络投票范围。对重大关联交易的决策和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责任和董监高的忠实、勤勉义务等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加强了对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引导和监督。

  -焦点4:鼓励分红是不是想多收税?

  林勇峰回答道:“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重大意义:一是培育价值投资理念,形成稳定回报预期;二是吸引长期资金入市,增强市场稳定性;三是合理配置上市公司资金,保护投资者利益。”

  -焦点5:红利税何时推出?

  林勇峰表示,取消现金红利税和简化再融资的相关审批程序,将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意愿。据了解,证监会正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现金分红有关政策的研究,为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焦点6:分红为何不是“强制性”规定?

  有投资者表示,《指引》在制定思路上体现了“非强制性”的特征,即通过约束和鼓励性措施,引导上市公司作出有利于股东利益的现金分红决策。

  林勇峰认为:“《指引》意在倡导现金分红的最佳行为规范。《指引》主导思路是通过制定一些外在的约束和鼓励性措施,引导、鼓励和支持上市公司作出有利于股东利益的现金分红决策,形成对股东现金回报的文化。”

  胡汝银在回答类似问题上也表示,上交所的《指引》不是强制分红,而是一种积极的提倡。通过提高分红的透明度,强化对上市公司的社会监督,促进上市公司更有效率地运作,为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

  -焦点7:上市公司分红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金晓斌表示,上市公司的分红主要来源于上市公司的税后利润。但从公司经营角度来说,其税后利润有两大用途,除了派息与分红以外,还要补充资本金以扩大再生产。所以,合理的分红要与上市公司的发展战略相匹配。

  在中国,由于中小股民长期处于弱势地位,有些上市公司或者是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并不从股东利益而只从个人得失来考虑公司的资金安排。非理性的扩张不仅使分红资金捉襟见肘,而且还派生出了更多的融资需求。投资者为证券市场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但却未能获得与投资相对应的回报。

从单个上市公司来说,分红对未来发展的利弊与公司发展所处的阶段有关。

 

 

现金分红获政策指引 A股或将迈入价值时代

  新华网上海816日电(记者 潘清)在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背景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征求意见稿)16日出台,尝试借助外部政策的约束和鼓励,引导上市公司更多采用分红派息的方式回报投资者。

  这一举动让人欣喜,更令人期待。备受圈钱质疑的A股市场,能否在政策的指引下迈入价值时代

  非强制性政策引导现金分红

  参考国际市场常用的分红政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为上市公司提供了固定金额政策、固定比率政策、超额股利政策、剩余股利政策等四种备选分红政策。对于选择剩余股利政策的公司,要求披露未来投资项目基本情况。例外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分红政策实施利润分配的,要求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按照意见稿的相关规定,对于高分红(不低于50%)且红利收益率高(红利与净资产的比例不低于1年期存款利率)的公司,交易所将在涉及再融资、并购重组等市场准入情形时给予支持或绿色通道待遇。

  在倡导持续合理分红的同时,意见稿还鼓励上市公司在现金股利之外,采用现金回购股票等多样化方式回报投资者。

  非强制性成为意见稿最显著的特点。上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意见稿意在倡导现金分红的最佳行为规范而非强制公司分红,即通过制定一些外在的约束和鼓励性措施,引导、鼓励和支持上市公司作出有利于股东利益的现金分红决策,形成对股东现金回报的文化,并使之进一步与鼓励长期资金入市形成良性互动。

  此外,以信息披露为本加强对上市公司分红决策的市场约束,并引入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决策的约束机制,也成为意见稿的亮点之一。

  制度层面改变重融资、轻回报现状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在监管层的持续引导和规范下,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正显现总体水平不断提高的趋势。以沪市为例,2011年现金分红总额达4720亿元。截至2011年底,连续十年分红的上市公司为129家,占上市满十年上市公司总数的18.5%;股利支付率连续五年超过40%的公司为24家。

  在分红公司数量和总额不断提升的同时,上市公司整体股息率也逐年上升。2009年至2011年的三年间,沪市分红公司的平均股息率(以年末收盘价计算)分别为0.85%0.94%1.49%

  即便如此,A股上市公司的分红水平仍与成熟市场有着惊人的差距。上交所专家认为,上市公司分红实践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部分公司分红预期不明确、分红机制有待完善、股利支付率还不够理想等。

  根据证监会公布的数据,2010年共有854家上市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占比接近四成。另外,有422家上市公司在2006年至2010年的五年间未进行过现金分红。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首席分析师仇彦英表示,在证监会着手建立上市公司强制分红机制的基础上,意见稿有望借助非强制性的制度设计,提升上市公司通过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的意愿。

  除了不分红、少分红之外,滥分红成为发生在部分新上市公司身上的另一种怪相。而为迎合投资者偏好而层出不穷的高送转现象,也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上市公司分红的本质。

  

  培育价值投资理念吸引长期资金入市

  事实上,在全球范围内,许多成熟市场都采取了通过制度设计引导上市公司分红的做法。美国市场已形成以长期稳定的现金分红为主、非稳定的股份回购和特别分红为辅的多种分红方式并存与补充的制度体系,从而形成以获取稳定现金分红回报为主的长期投资理念。

  反观内地资本市场,多年来备受重融资、轻回报的诟病。投资者无怨无悔地付出,却难以获得真金白银的回报。价值投资理念的缺失,不仅导致了投机文化在A股盛行,更令众多以稳健增值为目标的长期资金退避三舍。

  国开证券研究中心总经理程文卫表示,对于正处于新兴+转轨阶段的A股市场而言,借鉴境外市场经验,设计符合本土市场实际状况的分红制度已成当务之急。

  在此背景下出台的意见稿,也因此被寄予厚望。此间专家表示,收益结构的改善能促使投资者重点关注具有较高分红水平的优质上市公司,从而自觉减少投机行为。连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机制,也能使投资者对公司经营前景形成理性预期。从这个角度而言,这一制度设计有助于培育价值投资理念,普及健康股权文化。

  此外,现金分红可以减少公司内部人可支配的现金流,抑制盲目的投资扩张,促进公司资金的合理配置。同时,现金流的真实流出可以降低公司业绩作假的可能,提高上市公司财务数据的真实性,从而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人们或许可以期待,在日臻完善的发行、分红、退市等相关制度指引下,A股能真正卸下圈钱的骂名,稳步迈入投资与回报均衡的价值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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