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实施指数熔断机制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16-01-08    来源:海通证券

上证发〔2016〕4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维护市场平稳运行,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自2016年1月8日起暂停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四章第五节规定的“指数熔断”机制。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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