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证券投资咨询的表现形式及典型案例

发表时间: 2020-06-05    来源:新华网

近来,非法证券投资咨询风险频发,不法分子打着投资咨询的名义,利用微信、微博、QQ等互联网工具从事诈骗活动,严重损害了投资者利益,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是指有关机构或个人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擅自从事为投资者或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者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

(一)通过微信、博客以及QQ等互联网工具招收会员,推荐股票骗取钱财。

案例一:投资者张某在上网时,随意浏览贴吧,看到一个吧主在自己的帖子上发表了大量财经类点评,包括股评和荐股类文章,并在文章中大量提及“潜力黑马”“重大借壳机会”“即将大涨”等诱导性词语。投资者张某遂通过帖子中提及的微信号码与吧主联系,并在微信上转账数千元费用,得到吧主的VIP荐股服务。但没想到在购买后却持续下跌,想找吧主退回费用时却发现已被对方微信拉黑,无法联系。

监管部门提醒:投资者不可轻信免费荐股、免费诊股等夸大过往荐股业绩、直接或变相承诺收益、公开招收会员的非法证券节目和广告,不要轻易泄露个人电话号码和个人资料,对陌生荐股来电要保持高度警惕。

此外,投资者接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服务一定要通过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经营业务资质的合法机构进行。合法证券经营机构名录可通过中国证监会网站“监管对象”栏目、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信息公示”栏目查询,或电话咨询证监会有关部门。

(二)以代客理财、坐庄操盘、收益分成等名义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

案例二:投资者王某接到某咨询公司电话,业务员称该公司为专业的证券投资公司,可以向投资者推荐股票,由投资者自行操作,利润三七分成。抱着试试看的心态,王某同意了与该公司的合作,第一只股票赚了1万,王某按照约定给公司汇去了3000元,可是其后推荐的几只股票却是连续下跌,王某想找公司的业务员讨要说法,而电话却再也打不通,王某为此亏损达数万元。

监管部门提醒:“承诺收益”、“利润分成”、“坐庄操盘”均属于违法违规证券活动,根据规定,即使是合法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员工,也不得与客户约定利润分成,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损失作出承

(三)以销售炒股软件为名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

案例三:张某是一名投资者,在某网站看到宣传有一款炒股软件,声称该软件能准确揭示股票买卖点。张某便拨打网站上的热线电话,电话那头的小姐非常热情地介绍了该软件的炒股业绩,信誓旦旦地说,只要购买软件成为会员还会有股票信息提供,保证稳赚不赔。张某因近期市场震荡,股票套牢,便心急如焚地花5000元购买了该软件,使用期为3个月。但不久,张某发现该软件的实际效果与宣称内容大相径庭,遂向公司提出退款。公司则称可以免费给张某展期服务3个月,并推荐有内幕信息的股票。随后,张某每次都是高买低卖,不仅没有赚到钱,反而陷入重度亏损的境地。经查,该公司无证券投资咨询资格,实际是以销售荐股软件的方式从事非法投资咨询活动。

监管部门提醒:向投资者销售或者提供“荐股软件”,并直接或者间接获取经济利益的,属于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应当经中国证监会许可,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四)以销售炒股课程为名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

案例四:投资者张某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号码的来电,对方自称是“XX资讯公司”的业务经理,声称公司是一家集证券资讯、课程直播、投资者教育于一体的在线投资者教育平台,宣称公司有炒股培训课程,通过课程可以学到各种炒股技术和战法,许多学员在听过该课程后都有不同程度的获利,但要缴纳360元、3600元不等的听课费。张某听后,认为自己不懂炒股,有人指导能快速挣钱,因此向其提供的账户汇款,加入公司建立的QQ群。QQ群中有所谓的老师讲课,也会定期不定期的推荐股票。但张某根据其建议购买股票均造成了损失,多次电话要求公司退款未果。

监管部门提醒:不论销售的是培训课程还是交易技巧,只要向投资者推荐了股票或提供了股票投资建议,并直接或者间接获取经济利益的,均属于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需要取得证监会批准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二、非法证券投资咨询受害人的救济途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整治非法证券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如果非法证券活动构成犯罪,被害人应当通过公安、司法机关刑事追赃程序追偿;如果非法证券活动仅是一般违法行为而没有构成犯罪,当事人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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