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教育:《退市警示将重启价值投资之门》

发表时间: 2012-12-17    来源:

上交所日前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股票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上交所将设立风险警示板,并实施非对称涨跌幅限制。市场人士认为,从实施细则来看,A市场上市公司退市将更为普遍,管理层抑制ST类股票投机炒作之风,借机倡导理性价值投资的决心引人注目。这不仅有助于资本市场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也是中国资本市场的一大进步。

  根据实施细则,风险警示股票包括四种: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因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因退市后重新上市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因其他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其最引人关注的是,风险警示板还将实施非对称涨跌幅限制,风险警示股票价格的涨幅为1%,跌幅为5%;退市整理股票价格的涨跌幅均为10%

  市场人士指出,此次实施细则对于炒作ST类股票的遏制方式与此前发布的制度异曲同工,均是针对涨跌幅和换手率等交易行为出发,但是惩罚性意味更强。首先,涨跌幅的不对称,明显增大了短期交易行为的风险性。其次,1%的涨幅限制、30%的换手率限制以及50万股的当天买入限制,都增加了以短平快操作方式为主的ST板块投机者的操作难度,收益有限而风险放大。

  由于A股退市制度的缺失,导致市场长期以来存在着劣票驱逐良票即绩差股驱逐绩优股的奇怪现象,也凸显了资本市场的不成熟、不完善。从A股历史数据来看,绩差股退市的概率很低,到目前已连续4年没有出现因连续亏损而退市的公司。

  而从美国市场来看,其充分发挥优胜劣汰机制,从而使得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充分体现。数据显示,2000年以来,美国每年退市的上市公司在1500家左右。

  A股退市难的原因在于,绩差股凭借壳资源可以长期生存,日后碰上优质资产,则有望上演咸鱼大翻身。从长期看,这种退市难的现状给市场带来了严重的弊端,绩差股无法正常退市,使得市场无法完成自身的新陈代谢,体现在二级市场上,则是投资炒作ST公司成风,价值投资理念被漠视,不少投资者更是频频成为某些重组传闻的牺牲品。

  完善退市制度是国内资本市场多年的老话题,2001年证监会就发布《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但其后在制度层面进展缓慢。

  进入2012年以来,证监会在退市问题上明显提速。4月末,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关于完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和《关于改进和完善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7月初开始正式实施。上述方案不仅增加了营业收入等会计指标,还加入了一些交易类规则,而与创业板退市规则有所不同的是,主板对于借壳上市和ST股票的投机炒作并没有明确的针对性措施,本次上交所发布的实施细则,就明显强化了此前发布的主板退市制度。

  业内人士预计,当前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股票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有望在年内实施,而深交所出台类似措施仍是大概率事件。对于二级市场而言,实施细则一旦正式实施,ST板块股票将出现分化,有业绩支撑和明确重组预期的ST公司,将获得投资者信心,而基本面惨淡且重组预期朦胧的公司,则面临重大风险。(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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