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下发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已于7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强化了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义务,规定了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经营机构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高风险产品或者提供相关服务,应当履行特别的注意义务,不得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不符合其投资目标或者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那么,证监会下发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于7月1日正式实施,适当性新规的下发对投资者有什么重要意义?
《办法》解决了现实中分散立法、标准不一、没有底线要求、权责不明、约束力不强的问题,是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的原则、底线和母法。《办法》也强化了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义务,要求经营机构从管理制度、技术设备、人员配备等各个方面完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对于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而言,由于其在信息获取、产品风险认知与风险承受能力等方面处于弱势,通过要求经营机构履行适当性相关义务,有助于帮助投资者识别风险,减少超出其承受能力风险的损害。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是否限制了投资者的交易自由?普通投资者还能购买股票吗?
如果投资者主动要求购买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经过特别的风险警示程序后,经营机构仍然可以向其销售产品,可见《办法》并未限制投资者交易自由,而是让合适的投资者购买适当的产品。
《办法》实行新老划断原则,现有股票投资者,在《办法》实施以后,可以继续购买股票及风险等级不高于股票的产品。如果新客户来开户购买股票或产品、老客户购买高于原有风险等级的产品或服务时,则经营机构需要按照《办法》执行适当性管理要求。
李伯伯:
小赵,今天我带王大妈来开户,她要买我的那只基金。
小赵:
王大妈,请您先填一下这几份表格。我们需要全面了解您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投资知识、风险偏好等信息,现在我向您详细说明应该履行的特别注意义务和产品风险,同时需要全过程进行录音或录像。
李伯伯:
现在开户咋这么麻烦,我以前可不是这样的。
小赵:
李伯伯、王大妈,根据最新出台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经营者必须向投资者提供与其自身相匹配的服务,并不是所有产品适合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