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债券风险,做理性投资人

发表时间: 2017-12-18    来源:海通证券

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是社会各类经济主体为筹集资金而向债券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定期支付利息并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的发行主体可以是政府(或政府机构)、金融机构、非金融企业,还可以是国际组织。

债券一般可以分为利率债和信用债。

利率债是指直接以政府信用为基础或以政府提供偿债支持为基础而发行的债券。由于有政府信用背书,正常情况下利率债的信用风险很小,影响其内在价值的因素主要是市场利率或资金的机会成本,故名“利率债”。在我国,狭义的利率债包括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国债由财政部代表中央政府发行,以中央财政收入作为偿债保障,其主要目的是解决由政府投资的公共设施或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需要和弥补国际财政赤字,其特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强、收益稳定、享受免税待遇;地方政府债券是指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以地方财政收入为本息偿还资金来源,目前只有省级政府和计划单列市可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市场机构一般认为,广义的利率债除了国债、地方政府债券,还包括中央银行发行的票据、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发行的金融债、铁路总公司等政府支持机构发行的债券。利率债信用风险小,但对于信用违约并不是绝对“免疫”,也有可能出现本息兑付延期乃至实质性违约的情况。例如,欧洲债务危机期间,希腊等国家的主权债务就曾出现过违约。

信用债是以企业的商业信用为基础而发行的债券,除了利率,发行人的信用是影响该类债券的重要因素,故名“信用债”。我国债券市场上的信用债包括商业性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发行的债券。金融类信用债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发行的信用债主要有三大类:一是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具体品种有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二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的企业债,具体品种有中小企业集合债、项目收益债和普通企业债等;三是证监会核准或证券自律组织备案的公司债,具体品种有普通公司债(包括可交换公司债)、可转换公司债等。可交换公司债券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上市公司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照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该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两者都是债券,并且都可以换成股票,兼具债性和股性,属于股债结合型产品。两者的区别如下表所示。


区别

可交换公司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主体

上市公司的股东

上市公司

所换股份的来源

发行人持有的该上市公司的股份

发行人未来发行的新股

对标的公司总股本和盈利指标的影响

换股不会导致标的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化,也无摊薄收益的影响

换股会使发行人的总股本扩大,摊薄每股收益


(来源:“公平在身边”投资者保护系列丛书《债券投资者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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