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打击非法集资
问:什么是非法集资?
答: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投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问:非法集资有哪些特征?
答:非法集资主要有以下几点特征: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问: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是什么?
答: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
1)借用投资名义进行非法集资。
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6)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7)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8)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9)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11)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2)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3)私自、违法利用银行工作人员身份或银行场所“代销”理财产品、基金、股权、债券等进行非法集资。
问: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有哪些?
答: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主要是:第一,承诺高额回报;第二,编造虚假项目;第三,以虚假宣传造势;第四,利用亲情、朋友、同乡诱骗。
问:非法集资活动对社会的危害性如何?
答:非法集资活动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一是参与非法集资的当事人会遭受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二是非法集资也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引发风险。三是非法集资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与安全问题。由于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危害极大,希望社会公众一定不要参与非法集资活动。
问: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会受到怎样的法律处罚?
答:对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除了依照《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取缔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等行政处罚外,对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例如: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未经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情节严重的,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最高可处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