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上市公司“高送转”?
公布时间: 2018-12-19
热点追踪
2018年11月23日,为规范上市公司高比例送转股份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沪深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高送转信息披露指引》,提出上市公司披露高送转方案应当符合有关规定,送转比例应与企业业绩增长匹配、不得利用高送转方案配合股东减持或限售股解禁、不得利用高送转方案从事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等违法行为。
基本概念
根据沪深交易所《上市公司高送转信息披露指引》,上市公司送红股或以公积金转增股份的情形下,沪市达到10送转5以上,深市主板达到10送转5以上、中小板10送转8以上、创业板10送转10以上时,即为为高比例送转股份,简称“高送转”。
关于“高送转”的具体规定
关于“高送转”,《上市公司高送转信息披露指引》中规定,在企业业绩方面,上市公司亏损、净利润同比下降50%以上、送转股后每股收益低于0.2元时,不得披露高送转方案。披露高送转方案的,应满足最近两年净利润持续增长,且每股送转比例不高于最近两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等条件。
在减持限制方面,上市公司相关股东在前三个月存在减持情形或后三个月存在减持计划的,以及在相关股东所持限售股限售期届满前后三个月内,不得披露高送转方案。
此外,新规也对上市公司高送转方案的信息披露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规定“高送转”条件的积极意义
上市公司送红股或以公积金转增股份的行为,是上市公司扩大注册资本的一种方式,属于所有者权益的内部调整,对公司盈利能力并无实质影响,股东权益也并不因此增加。然而长期以来部分上市公司利用“高送转”的题材进行炒作,背离了上市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导致后期股本过度扩张、每股收益过度摊薄。“高送转”也成为了部分相关股东内幕交易、借机减持等违规行为的温床,严重危害了投资者利益。
本次沪深交易所“高送转”新规,提出了送转比例应与企业业绩增长匹配、不得利用高送转方案配合股东减持或限售股解禁等要求,对“高送转”信息披露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遏制部分上市公司以“高送转”之名拉抬股价、借机减持、危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对维护市场秩序、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