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离非法证券活动,传递正能量

发表时间: 2017-12-10    来源:海通证券

2017-11-24 甘肃证券期货业协会

 

非法证券活动是一种典型的涉众型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破坏社会和谐与稳定。非法证券活动是指未经批准从事依法应由证券监管部门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或批准,应受法定监督的证券发行和经营证券业务的活动。这种违法犯罪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三大类:一是非法发行股票;二是非法代理转让未上市公司自然人股份;三是非法证券投资咨询。非法证券活动具有涉众性强,隐蔽性高,欺骗性大,容易反复的特点。

 

非法发行股票

一些非上市公司常常编造虚假信息,以即将到国内或者国外上市、业绩优秀、已由政府批准、已经递交上市申请材料等名义为诱饵,以获得高额回报为幌子,以兜售所谓的“原始股”为形式,采取非法手段诱骗群众购买股票。

非法经营证券业务

一些没有证券经营资格的中介机构为牟取暴利,以未上市公司股东代理人或财务顾问等身份,未经证监会批准,通过广告、广播、电传信息、信函、电话、发布会、说明会、网络等形式,非法代理买卖非上市公司股票,并在全国各地开设各类销售网点。

非法证券投资咨询

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的公司或个人通过建立网站、博客、QQ群等招收会员,收取会员费并推荐股票,或以出售炒股软件为名实施非法证券咨询,骗取钱财。甚至编制种种理由要求投资者将资金汇入私人账户,或获取投资者交易账号与密码,进而骗取投资者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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