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不少农民工怀揣着一年辛辛苦苦挣来的血汗钱返乡回家过春节,由于他们缺少相关的金融知识,投资风险意识不强,不能有效识别非法集资诈骗,往往耐不住亲朋好友的劝导和推广营销,禁不住高息的诱惑,因而不知不觉参与到非法集资中,致使钱财受损。
当前,一些不法分子打着普惠金融的幌子,披着投资理财的合法外衣,通过设立投资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教育机构、养老机构等渠道,从事非法集资诈骗活动。加之民间投资渠道狭窄,以及非法集资具有高额回报巨大的诱惑力,让一些人深陷其中。
近期,监管部门一项抽样调查结果显示,能够准确识别非法集资并加以防范的群众仅占参与调查人数的10%,大部分群众不知道《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更不了解举报途径,对非法集资的危害性认识不到位。由此可见,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民朋友,由于缺少金融知识,对非法集资缺乏辨别力,很容易上当受骗。
非法集资扰乱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侵害广大群众利益,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甚至导致极端过激事件发生,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加强非法集资相关知识宣传,提高广大群众防范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并予以重拳打击,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利益,让广大群众远离非法集资陷阱,对于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意义重大。
一方面,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民朋友识别非法集资能力。政府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除通过悬挂条幅、张贴海报、发放宣传材料等传统方式进行非法集资相关知识宣传外,还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短信等平台,以及采取歌舞、花会、戏曲、微电影、年画等更加贴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宣传,也要通过走企业、进校园、上车站、入社区等多种途径,让非法集资宣传真正进村入户。宣传重点是非法集资的特征、危害、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处置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但要提高广大群众的识别能力,还要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参与非法集资责任自负、风险自担,使其自觉远离非法集资,不给非法集资留下空子可钻。
另一方面,要加大对非法集资活动的打击力度。完善并认真落实《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非法集资人员实行重奖,强化社会监督。地方政府应当建立非法集资监测机制,加强信息共享,识别、监测、控制和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对非法集资坚持做到早发现、早处置,“露头就打”“打早打小”,对非法集资的发起、主导和组织者要依法严惩,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要不断完善民间投融资制度,合理引导规范民间金融发展,防止假借普惠金融之机行非法集资诈骗之实。要努力提高金融服务覆盖率和服务水平,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广泛的投资渠道,让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民朋友都能享受到良好的基础性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