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您可以到任何一家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证券账户开立业务;也可以向具有非现场开户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预约,通过见证方式办理开户手续;还可以通过具有网上开户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网站,自助办理开户手续。
答:作为境内自然人投资者,您在申请开立证券账户时,需提交:
(1)《证券账户开立申请表》;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答:作为在境内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您在申请开立A股账户、封闭式基金账户时,需提交:
(1)《证券账户开立申请表》;
(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复印件;
(3)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4)港澳台当地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证明表(或公安机关认可的同类证明文件)及复印件等能够证明港、澳、台居民在大陆工作生活的书面证明材料(需加盖公安机关公章)。
答:作为获得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境外自然人,您在申请开立证券账户时,需提交:
(1)《证券账户开立申请表》;
(2)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及复印件;
(3)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答:作为境外自然人(含港、澳、台居民),您在申请开户立B股账户时,需提交:
(1)《证券账户开立申请表》;
(2)投资者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境外护照,有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签证的中国护照,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复印件;
(3)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答:作为境内法人投资者,在申请开立证券账户时,需提交:
(1)《证券账户开立申请表》;
(2)公司制法人为工商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社团法人为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法人为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机关法人为机关法人成立批文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还需法定代表人签章);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答:作为境内合伙企业、非法人创业投资企业,在申请开立证券账户时,需提交:
(1)《证券账户开立申请表》;
(2)《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合伙人信息采集表》;
(3)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国家有权机关颁发的合伙组织成立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非法人创业投资企业还须提交国家商务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省级以上创业投资管理部门出具的创投企业备案文件证明及复印件;
(4)合伙协议或投资各方签署的创业投资企业合同及章程(需加盖企业公章);
(5)全体合伙人或投资者名单、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6)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证明书(需加盖企业公章),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上的记载为准,有多名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的,由其中一名在授权书上签字;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其委派代表在授权书上签字)。
答:作为境外机构,在申请开立B股账户时,需提交:
(1)《证券账户开立申请表》;
(2)经认证或公证的有效商业登记证明文件;对于无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的境外机构,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是与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的可证明其机构设立的文件,如基金注册文件、基金设立公告、基金与其托管机构签订的托管协议、托管机构对开户申请人身份的确认文件、或境外开户代理机构对开户申请人身份的确认文件等;
(3)经公证或认证的董事会或董事、主要股东等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以及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或符合规定的其他相关授权书;
(4)经公证或认证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能够证明授权主体具有合法授权资格的相关证明文件;
(5)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答:您提交开户申请材料并审核通过后,开户代理机构将向中国结算统一账户平台报送开户数据,实时开户成功。证券账户开立后的次一交易日可用于申报证券交易及非交易业务。
答:纸质账户卡取消后,对于投资者要求提供纸质账户业务凭证的,可向开户代理机构申请打印账户业务确认单。
答:一码通账户,是记载投资者证券持有及变动总体情况的证券总账户,现有证券账户是记载投资者参与单个交易场所及投资特定交易品种的具体情况的证券子账户。在现有沪深A、B股等证券账户基础上,中国结算为每个投资者增设一码通账户。业务处理按证券子账户处理,再汇总形成一码通总账。
现有证券账户体系是以证券账户为核心的单层次账户体系,同一投资者的不同证券账户之间没有关系。借鉴金融行业通行做法,在账户整合过程中,中国结算将构建以投资者为核心的多层次账户体系。
答:如果您已有证券账户,中国结算将为您自动配发一码通账户,并建立与现有沪深证券账户及封闭式基金账户之间的关联关系,关联关系由托管证券公司确认并以适当方式告知您,您不需要前往证券公司办理。证券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告知投资者一码通账户信息: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电话等,具体方式由证券公司选择。您也可以在任何一家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一码通账户信息。
如果您还没有证券账户,在首次开户时要同时申请开立一码通账户。对于一码通账户的开立,不另收取开户费。
答:一码通账户不取代现有证券账户。如果您习惯用原来的证券账户、证券公司配发的资金账户号或客户号登录证券公司交易软件进行操作的,依然可以采用原习惯进行交易申报。
答:中国结算将根据统一账户平台运行情况以及市场发展和投资者接受程度,分三个阶段逐步扩大一码通账户的使用范围:第一阶段,2014年统一账户平台上线运行后,一码通账户将在账户开立、账户资料查询、账户资料变更等账户业务中使用。第二阶段,统一账户平台平稳运行一段时间后,投资者可使用一码通账户查询证券持有信息以及办理证券质押、非交易过户等业务,中国结算也将在股东名册、登记结算对外凭证中增加一码通账户信息。第三阶段,投资者可使用一码通账户在跨市场业务中办理证券划转及股份确权。
答:需认真阅读《证券账户业务办理须知》,并按要求填写业务申请表,确保相关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答:作为境内个人投资者,您只能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开立证券账户。临时身份证在证件有效期内可用于办理证券账户开立业务。第一代居民身份证、驾驶执照、军官证、学生证等其他身份证明文件不可用于办理账户业务。
答: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视同成年人,可以办理账户业务。境内未成年人可以因遗产继承等原因开立证券账户。未成年人申请开户、查询、信息变更和注销等业务应当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法定监护人需要提供法定监护关系证明材料。
未成年人尚未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可使用户口簿或公安机关等国家有权机关出具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等书面证明材料,开户系统内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应当录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
未成年人因继承原因申请开立证券账户的,还需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未成年人与被继承人有效亲属关系证明、经公证生效的遗嘱及遗赠抚养协议等证明该未成年人具有合法继承关系的相关书面证明文件;未成年人因接受赠与等原因申请开立证券账户的,还需提交能够证明该笔赠与真实有效的相关书面证明文件。
答:这种情况可能是您的身份证明文件被他人冒用而开立的证券账户。投资者确认名下证券账户确属冒开的,可向任何一家证券公司营业部申请注销冒开证券账户后再重新申请开户。冒开账户因不符合证券账户注销条件而无法注销的,开户代理机构应当经投资者确认后向中国结算总部账户管理部申请对该证券账户进行冒开处理。
答:机构投资者可以开立多个证券账户。自然人投资者除参与港股通交易可以开立多个沪市A股账户外,同一类别和用途的证券账户只能开立一个。全面放开“一人一户”,将另行通知。
答:中国结算没有对满足开立多户条件的投资者能否在同一家证券公司开立多个证券账户做限制,证券公司对此有限制的,以证券公司为准。
答:收费项目由证券账户开立、证券账户注册资料变更、证券账户补办、证券账户合并、挂失转户、证券账户注销、股东账户卡工本费七项调整为证券账户开立、账户注册资料变更及账户注销三项。
沪深A股账户的开户费用,由个人90元(两个账户合计,下同)、机构900元调整为个人40元,机构400元,其他账户开户收费不变。
账户注册资料变更及账户注销业务暂免收费。
答:您应当到开户代理机构办理证券账户查询业务。其中,只能通过与该证券账户具有委托交易关系的开户代理机构查询联系信息,除联系信息之外的其他证券账户信息以及证券账户开户情况查询、关键信息修改历史查询、首次交易日期查询,可以通过任意一家开户代理机构申请办理。
答:您通过一码通账户可以查询与该一码通账户具有关联关系的所有子账户以及具有对应关系的所有其他账户的证券账户信息、证券账户号码、证券账户关键信息修改历史及首次交易日期。
您通过子账户仅可以查询与该子账户有关的证券账户信息、证券账户号码、证券账户关键信息修改历史及首次交易日期。
答:您可以通过任意一家开户代理机构申请查询首次交易日期,也可通过中国结算网站直接查询首次交易日期。
答:您可在任何一家开户代理机构查询创业板签约信息。
答:对于原营业网点发生搬迁或者其他变动时,您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查找相关网点信息:一是通过具有委托交易关系的证券公司查询;二是向当地证监局咨询。
答: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等有权机关因审理和执行案件等需要,办理中国结算负责管理的证券账户查询业务,需要提交以下业务申请资料:协助查询通知书或介绍信;两名工作人员的工作证或执行公务证;律师查询需提供法院调查令和律师证。
上述要求出具的查询通知书、介绍信、法院调查令应当注明需查询的内容和查询对象身份信息,查询个人资料需提供证券账户号码或身份证号码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查询机构资料需提供证券账户号码或工商管理等机关登记的机构全称、营业执照注册号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等信息。
其他有权机关申请办理证券账户查询业务的,除须提交上述有关业务申请材料外,还须提供能够证明其确属有权查询机关的相关法律法规等查询权限证明材料。
可到任意一家开户代理机构办理证券账户查询业务,也可以到中国结算办理证券账户查询业务。
答:您若有如下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办理证券账户信息变更业务:
(1)自然人姓名、机构名称发生变化;
(2)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类型、号码及证件有效期发生变化,机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类型、号码及证件有效期发生变化;
(3)自然人手机号码、联系地址、电子邮件等联系信息发生变化,机构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联系信息以及法人性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等重要信息发生变化;
(4)合伙企业或非法人创业投资企业名称、有效身份
证明文件类型及号码、企业类型、营业期限、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或负责人、其他合伙人或投资者发生变化;
(5)未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投资者申请开通网络服务功能或网络服务密码发生变化。
答:中国结算统一账户平台以投资者为单位,为您维护一套账户信息。您通过任意一家证券公司申请变更账户信息后,中国结算维护的账户信息将相应更新。证券账户信息变更后,中国结算将变更结果发送至所有与该投资者具有委托交易关系的开户代理机构,开户代理机构应当根据中国结算发送的变更结果,相应变更其柜面系统中的投资者证券账户信息。对由此引起投资者资金账户关键信息与证券账户关键信息不一致的,您应配合开户代理机构及时修改资金账户信息,以免造成不利影响。
答:对于投资者证券账户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为15位中国居民身份证号码,对应资金账户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为18位中国居民身份证号码,且属于身份证号码正常升位情况的,开户代理机构在审慎尽责核实投资者已留存的18位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凭证电子化影像等资料,确认15位身份证号码与18位身份证号码属同一人的,无需投资者提供业务申请材料即可办理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信息变更。
对于证券公司资金账户信息中投资者身份证号码为15位,中国结算证券账户信息中投资者身份证号码为18位,且符合身份证号码正常升位规则的,证券公司应当联系投资者或者翻阅留存的相关账户信息变更业务申请材料,同步变更投资者资金账户以及柜面系统证券账户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确保资金账户与证券账户关键信息保持一致。
对于投资者身份证号码升位不符合正常升位规则的,开户代理机构应当要求投资者提供发证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后,方可为其办理变更手续。
答:(1)如果您的姓名、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类型及号码三项关键信息发生变更,您需要及时到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信息变更。如不进行变更,中国结算统一账户平台记载的信息将与您的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可能对办理相关业务有不利影响。
(2)如果您的联系信息发生变更,您需要及时到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信息变更。如不进行变更,证券公司将无法联系到您。
答:可以。一般情况下,通过在证券公司申请修改一码通账户的关键信息,统一账户平台会自动将修改后的关键信息同步更新到对应的开放式基金TA账户。但对于下述情况应特别注意:
当您的一码通账户下除了挂有以配号方式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时配发的封闭式基金账户外,还挂有其它证券子账户时,统一账户平台在修改时会为该封闭式基金账户单独分配一个一码通账户(使用修改前的关键信息),您需对新分配的一码通账户再次申请账户信息修改,方可实现其对应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关键信息同步更新的目的。
答:您的A股账户(或封闭式基金账户)被申报冒开后,会对您开放式基金TA账户的客户名称有影响。当您在证券公司申报A股账户(或封闭式基金账户)冒开时,统一账户平台会将该子账户标注为冒开,具体方式为:新开一个一码通账户,将申报冒开的子账户从原来的一码通账户下转挂至新的一码通账户下,新的一码通账户的客户名称使用“原名称(冒开)”。同时,统一账户平台将会同步更新其对应的开放式基金TA账户的客户名称为“原名称(冒开)”,但不影响该开放式基金TA账户的正常使用。
答:应当向与其具有委托交易关系的开户代理机构申请办理证券账户注销手续;尚未办理委托交易关系的,可通过任意一家开户代理机构办理。
答:您申请注销证券账户,应注意以下几点:
(1)证券账户里没有股票;
(2)不存在与该证券账户相关的未了结业务;
(3)如果您申请注销一码通账户,与该一码通账户具有关联关系及对应关系的所有账户须均已注销。
(4)不得使用已注销账户申报交易,否则将导致挂账,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答:如果您的证券账户中持有长期停牌的股票,属于存在与该账户相关的未了结业务,不符合证券账户注销的条件,不可以注销。
答:您可以异地办理证券账户注销业务。受理该业务的开户代理机构应当为投资者异地办理证券账户注销业务提供便利条件,通柜受理投资者账户注销业务申请。
答:证券账户注销在统一账户平台中实时生效,在交易和登记结算系统中下一工作日生效。投资者在申请账户注销后,不得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系统申报交易。
答:不能恢复。
答:对于已经被注销的证券账户,不能再进行交易申报。
答:您可选择激活该休眠账户重新使用,也可将该账户注销后,重新开户。
答:自然人或普通机构投资者办理休眠账户激活业务,由证券公司受理:沪市证券账户有指定交易的,由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办理休眠账户激活手续;尚未办理指定交易的,可在任意一家证券公司办理。深市证券账户可通过任意一家证券公司办理休眠账户激活手续。
特殊机构在中国结算北京、上海或深圳分公司柜台办理休眠账户激活业务。
答:休眠账户激活后,下一个交易日即可正常使用。
答:如果您借用他人身份证开立账户,违反了《证券法》关于账户实名制的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相关交易和资产可能无法得到法律保护。
答:对于存量证券账户,与一码通账户的关联关系由托管证券公司申报确认。证券公司对同一证券账户持有人托管在该证券公司的所有证券账户中的证券资产是否属于同一投资者进行确认,属于同一投资者的,确认这些证券账户之间具有关联关系。确认关联关系的证券账户之间,投资者证券账户与对应的资金账户三要素信息(投资者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类型及号码)必须一致。投资者对关联关系确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向证券公司申请更正。
对于证券公司不能确认证券账户关联关系的,中国结算根据投资者证券账户三要素信息为其分配一码通账户,并将关联关系标记为“未确认”。后续由投资者临柜确认或者经证券公司核实,能确认各个证券账户内证券资产属于同一投资者的,再通过中国结算或证券公司申报确认关联关系。
对于投资者新开户的,在其首次开户时,中国结算为其一并开立一码通账户和相应的证券子账户,自动建立并确认关联关系。
答:您的证券账户存在关联关系未确认情况的,在关联关系确认前不能办理证券账户开立、关键信息双改、休眠账户激活三项业务。另外,如将来允许同一一码通下的证券账户间进行资产划转,关联关系未确认前也不能办理。
答:您的A股账户、B股账户、股转系统账户、封闭式基金账户以及中国结算根据业务需要设立的其他证券账户,均需要确认关联关系。
答:您可以通过关联关系转挂业务实现账户合并。
答:自然人投资者可以通过网上方式办理证券账户开立,证券账户信息修改(除投资者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类型、号码及有效期,手机号码外),证券账户注销及休眠账户激活等业务。证券公司具体能否通过网络办理上述业务,请咨询具体的证券公司。
答:不可以。《证券账户非现场开户实施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自然人投资者通过非现场方式开户的,应当由本人亲自办理。”
答:特殊机构及产品账户开立业务目前需由业务申请人通过中国结算北京、上海或深圳分公司任意一地临柜办理。
答:自然人与一般机构可以通过见证开户的方式申请开立证券账户。自然人可以通过网上开户的方式申请开立证券账户。
答:可以。统一账户平台提供账户业务“一站式”服务,改变了目前由中国结算上海或深圳分公司柜台分别受理相应市场证券账户业务的现状,打通了分公司柜台账户业务。特殊机构或产品投资者可以到中国结算北京、上海或深圳分公司柜台办理相关证券账户业务。
答:证券资产托管人或资产管理人等符合本指南有关规定的开户申请人为特殊机构或产品申请开立证券账户,应当到中国结算北京、上海或者深圳分公司柜台申请办理。
答:不需要。中国结算实行特殊机构及产品身份资料备案制度,经常办理有关账户业务的机构可以将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等资料报中国结算北京、上海、深圳分公司备案,如材料无变化则无需重复提交。
答:特殊机构及产品证券账户的查询业务,应当由有委托交易关系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没有委托交易关系的,可以由任意一家开户代理机构办理。其中,没有委托交易关系的开户代理机构无法查询到证券信息中的联系信息。也可以由中国结算北京、上海或深圳分公司柜台办理。
答:产品证券账户的变更业务,有资产托管人的,应当由资产托管人申请办理;没有资产托管人的,应当由资产管理人申请办理。
申请人应当通过中国结算北京、上海或深圳分公司柜台申请办理特殊法人机构证券账户或产品证券账户信息变更业务。
答:产品证券账户的注销业务,有资产托管人的,应当由资产托管人申请办理;没有资产托管人的,应当由资产管理人申请办理。
特殊机构或产品证券账户注销业务应当由有委托交易关系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没有委托交易关系的,可以由任意一家开户代理机构办理。也可以由中国结算北京、上海或深圳分公司柜台办理。
对于沪市特殊机构及产品账户,办理账户注销手续前需撤销指定交易。其中,对于沪市QFII、RQFII账户,办理账户注销手续前需撤销指定结算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