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风险提示——利用 “荐股软件”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

发表时间: 2017-01-19    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

       近期,有无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机构或个人通过网站、博客、股吧、QQ群、网上商城利用“荐股软件”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严重损害证券市场正常经营秩序。中国证券业协会郑重提醒投资者提高风险意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12月5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对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监管的暂行规定》(链接: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G00306201/201212/t20121207_217753.htm),“向投资者销售或者提供‘荐股软件’,并直接或者间接获取经济利益的,属于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应当经中国证监会许可,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产品销售、协议签订、服务提供、客户回访、投诉处理等业务环节均应当自行开展,不得委托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机构和个人代理”。 

  投资者在购买“荐股软件”和接受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时,应当了解相关机构是否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投资者可以在中国证监会网站(网址:www.csrc.gov.cn)或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网址:www.sac.net.cn)查询机构业务资格,防止上当受骗。发现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活动,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或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举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