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易要素
A交易时间
每个交易日 9:30-11:30,13:00-15:10
B交易通道
客户可登陆网上交易客户端或在营业部柜台进行委托交易。
C成交方式
价格约定,时间优先,即时成交。
D交易方式
每天定量挂牌,交易系统自动撮合。
E申报价格
为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率、每百元资金提前终止年收益率。
F申报数量
最低申报数量为50手,超出部分以1手的整倍数增加(1手为1000元)。
2、交易规则
价格约定,时间优先原则:系统按客户下单先后时间进行撮合,先到先得,额度用完,系统将提示客户下单无效。
即时成交,撤单无效原则:本产品实行的是即时成交原则,不提供撤单功能(产品续做除外),如额度用完,系统提示客户不能成交。
在当天可用额度用完后,如有已购买产品客户发出“提前终止”指令,系统会相应增加本产品可用额度,此时如有客户下单,系统会撮合成交。这样有可能出现先下单客户没有成交,后下单客户可能成交的现象。
3、规则特点
A 当天卖出证券所得资金,须在T+1日方可买入本产品;
B 当天买入报价回购产品,当日不允许撤单;
C 当天卖出本产品,本金T+0实时可用,也可用于当日新开仓报价回购产品,利息T+1可取;
D 1天期产品
隔夜产品为可自动续做产品,可自动续做的期限为一年,如客户未提出不再续做交易申请,本金自动续做,利息每天计提,隔日支付并可取;
公司在每天交收成功完成后,优先保证一天期产品的续做额度,在日终根据质押库标准券总额度计算的可用额度超过未到期总额度(包括未到期产品和一天期选择续做)时,公司系统自动生成续做命令,若当日日终由于质押券折算比率调整或司法冻结及扣划引起质押券不足的情况发生时,公司将按照成交顺序(成交日期+成交代码)停止部分或全部的一天期品种的续做,以保证次一交易日报价回购可用余额大于等于零;
客户也可在交易时段随时提出不再续做申请,此申请的截止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13:30分,不再续做申请不允许撤单,本金T+0可用,利息隔日可取。
E 7天期~91天期产品
7天期~91天期产品为固定期限产品,到期期限分别为7、14、28、91天,遇节假日顺延,本金利息到期一次自动到帐;客户也可在交易时段提出提前终止申请,提前终止申请不允许撤单,提前终止将按所购入品种的提前终止年化收益率获得收益,本金T+0可用,利息隔日可取。
单笔回购不允许部分提前终止。
持有到期产品不允许到期日提前终止。
F大额购回限制
大额购回定义:当日单笔不再续做委托金额或提前终止委托金额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3000万元),即视为大额购回。当日发生大额购回情况,公司有权不再受理客户不再续做和提前终止的申请。
G大额购回预约机制
客户预期进行大额购回时,公司提供了预约购回通道,即客户可以提前在交易系统里预约,经过预约的大额购回,公司将予以受理,并在预约购回日进行全额支付。预约购回不允许撤单。具体预约提前天数将在试点前由公司具体研究决定。
1、预期收益
1天期品种:到期年收益率;
7天期~91天期品种:到期年收益率、提前终止年收益率。
2、收益计算公式
到期终止购回价=100元+到期年收益率*100*实际回购天数/365;
提前终止购回价=100元+提前终止年收益率*100*实际回购天数/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