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业务简易流程

发表时间: 2012-07-23    来源:
融资融券业务简易流程
1)资格筛选
所有意向客户需先通过资格筛选,试点期间,申请融资融券业务的客户须符
合下列条件:
1、开户资料齐全,账户规范且账户状态正常,资金账户开户时间十八个月
以上;
2、普通资金账户内资产在客户申请前一交易日不低于50 万元(证券市值按
收盘价计算);
3、有较强的风险承受能力;
4、客户信誉良好;
5、符合公司适当性管理规定的;
6、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人客户开展融资融券业务除须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7、通过最近年度工商管理部门和税务管理部门的年检;
8、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9、不存在其它严重影响企业偿债能力的情况。
下列客户,不得受理其融资融券业务申请:
1、存在重大违规记录者;
2、市场禁止或限制进入者
3、公司股东、关联人;
4、融资融券交易黑名单客户;
5、公司反洗钱黑名单客户。
2)风险测评、考试
符合准入条件的客户,需通过风险测评试、融资融券基础知识和业务规则的
考试。
3)征信及信用评级
通过风险测评、知识考试的客户方可正式提交融资融券业务申请,并且根据
公司相关规程要求,提交征信材料,公司根据投资者提供的征信材料对其进行信
用评估,并对投资者拟提交的担保物进行价值评估,只有达到公司要求的信用评
级以上的客户方可申请额度。
4)授信
可以融入多少资金或证券,公司会综合考虑客户资产情况(包括普通账户内
资产、金融资产、总资产)、客户申请的融资融券额度、客户可融资(券)金额、
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现有规模、公司财务安排及市场情况等因素确定客户的授信限
额。具体可以使用多少额度,将还受到其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标的证券的折算率
影响,且信用评级在A 级—AAA 级的客户,其授信限额不超过其金融资产的50%。
(B 级—BBB 级的客户授信限额不超过其金融资产的45%)。
其中,可融资(券)金额=客户拟提交担保物折后价值/初始保证金比例
5)签订合同
通过授信的合格投资者接受融资融券岗对其进行融资融券合同、业务规则讲
解及风险教育后,与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融资融券业务合同。
6)开立账户
投资者持开户所需要的资料到证券公司开立信用证券账户、信用资金台帐,
到证券公司指定的商业银行开立信用资金账户。
7)转入担保品
客户要实际使用授信额度,须先提交担保品,投资者通过银行将担保资金划
入信用资金账户,将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从普通证券账户划转至信用证券账户。
等担保品审核通过并且日终确认提交成功后,方可进行融资或融券交易。
8)融资融券交易
融资时,投资者可在融资额度范围内用融资款买入标的证券,证券公司以自
有资金为其提供融资,资金不划入投资者信用资金账户,而是代投资者完成和证
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资金交收;融券时,证券公司以融券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自有证
券代投资者完成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证券交收。
9)偿还融入资金和证券
在融资交易中,投资者可以通过直接还款或卖券还款的方式偿还融入资金;
在融券交易中,投资者可以通过直接还券或买券还券的方式偿还融入证券。
10) 结束信用交易
当投资者全部偿还证券公司的融资融券债务后,投资者可向证券公司申请终
止融资融券合同,结束信用交易。
融资融券业务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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