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实施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为更好地帮助投资者了解“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我们在此为您解读《办法》中的规定。
1、《办法》都规定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哪些内容?
《办法》全文共八章47条,规定了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l 投资者的分类管理
l 产品的风险等级管理
l 金融产品或服务与投资者的匹配原则
l 投资者教育及投诉处理
2、什么是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指公司在向投资者提供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时,按照《办法》规定,了解投资者的相关情况并评估其风险承受能力,了解拟提供给投资者的产品或服务的相关信息,并据此向投资者提供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或服务等内容。
3、实施适当性管理,对投资者意味什么?
为了保护投资者权益,我国资本市场近年来大力推进在境外成熟市场普遍存在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一方面,在我国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占比高且较缺乏专业投资知识。因此,亟需通过证券公司承担适当性管理义务保护投资者;
另一方面,实施适当性管理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做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因此降低投资产品或服务固有的投资风险。所以,投资者在参与证券投资时还应当做到“买者自负,风险自担”。
4、实施适当性管理是不是限制了投资者的权利?
不应这样理解。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初衷和目的都是保护投资者权益。
当公司根据《办法》规定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时,如果经评估认定产品或服务超出了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应向投资者警示风险;如果投资者坚持要求提供,那么公司应要求其签署《承诺书》,承诺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这样规定,是在明确公司应当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的同时,尊重投资者的自主决策。
5、投资者怎样了解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水平?
投资者在公司首次开立资金账户时或首次购买公司提供的金融产品或服务前,完成公司统一制定的《风险承受能力问卷》调查,来了解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水平。
投资者可以在公司营业部柜台进行书面测评或通过公司网站、网上交易软件自助完成风险测评。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进行初次评估后,应当至少每两年根据投资者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一次后续评估。
公司根据投资者提供的信息履行适当性职责。投资者应当如实提供《办法》规定的所需信息及其证明材料,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在相关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时要及时告知公司。投资者不提供信息或提供的信息不完整的,公司明确告知投资者无法确定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公司提供的金融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有哪几种?
公司将金融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由高到低划分为高风险、中高风险、中风险、中低风险、低风险五大类,并依据公司确定的匹配原则,向适当的投资者销售或提供适当的产品或服务,引导投资者审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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