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客户:
3月25日为上证50ETF期权的首个行权日、最后交易日及到期日,3月26日为对应的行权交收日。
1.如果您持有3月份到期合约的权利仓且准备行权,务必请您准备足额资金、证券,且下达行权指令,否则行权可能失败,权利仓将过期作废。
2.如果您持有3月份到期合约的义务仓,提醒您务必关注3月25日清算后被指派行权的通知,且务必在3月26日收市前准备足额资金、证券,否则将构成违约,可能给您带来风险和损失。
特此通知,敬请关注,注意控制相关风险。
海通证券衡阳蒸阳南路证券营业部
2015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