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风险警示股票买入数量限制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15-11-25    来源:海通证券

各位客户:

       日前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暂行办法》新规定的通知,现将新规定的内容发布如下:

    

一、《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暂行办法》规定:

1、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累计买入的单只风险警示股票,数量不得超过50万股。

2、投资者当日累计买入风险警示股票数量,按照该投资者以本人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与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的买入量合并计算。

3、投资者委托买入数量与当日已买入数量及已申报买入但尚未成交、也未撤销的数量之和,不得超过50万股。

二、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1、风险警示股票买入最高数量为一码通账户合计数量,包括同一客户在其他证券公司的账户。

2、风险警示股票买入最高数量包括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合计数量。

3、风险警示股票买入最高数量包括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账户合计数量。目前,公司融资融券系统已限制风险警示股票买入。

4、风险警示股票买入最高数量包括当日成交数量和未成交也未撤单的委托数量之和。

各位客户应充分理解风险警示股票交易的风险,控制风险,而被交易所出具异常交易行为监管函的情况。

 特此通知。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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