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通条件
个人投资门槛 | 北交所 | 科创板 | 创业板 | 主板 |
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50万元(不含融资融券)
参与证券交易2年经验 | 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50万元(不含融资融券)
参与证券交易2年经验 | 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10万元(不含融资融券)
参与证券交易2年经验 | 无 |
打新规则
新股认股 | 北交所 | 科创板 | 创业板 | 主板 |
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北交所未开市前,需开通精选层权限),采用现金打新,申购多少股新股就要提前缴纳相应金额的现金,申购结束后,再根据比例进行配售
网上发行数量和有效申购总量的比例计算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票的数量。其中不足100股的部分,汇总后按时间优先原则向每个投资者依次配售100股,直至无剩余股票。 | 开通科创板交易权限,T-2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沪市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
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500股,不足500股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 | 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T-2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深圳市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
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500股,不足500股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
| 参与新股申购需要在T-2(T日为网上申购日)前20个交易日内,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
沪市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1000股,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深市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500股,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 | |
现金配售 | 市值配售 |
交易规则
涨跌幅限制 | 北交所 | 科创板 | 创业板 | 主板 |
涨跌幅限制比例为30%;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 | 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五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 | 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五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 | 上市首日涨跌幅限制比例为44%,跌幅限制比例为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 | |
交易方式 | 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 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 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 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
单笔申报数量 | 单笔申报不低于100股,每笔申报可以1股为单位递增
卖出时,余额不足1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 单笔申报数量≥200股,以1股为单位递增。限价申报≤10万股;市价申报≤5万股;收盘定价申报≤100万股
卖出时,余额不足2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 100股或其整数倍,单笔申报数量:限价申报≤30万股;市价申报≤15万股;盘后定价申报≤100万股
卖出时,余额不足1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 100股或其整数倍,单笔申报数量≤100万股
卖出时,余额不足1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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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笼子 | 连续竞价阶段的有效基准价格的±5%(或10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孰高) | 连续竞价阶段限价的有效价格为基准价格的±2% | 连续竞价阶段限价的有效价格为基准价格的±2% | 新股上市首日:集合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应在发行价格的±20%之间;连续竞价阶段的有效申报价格在发行价格的64%~144%之间 |
盘中交易波动停牌制度 | 无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下跌超过30%或60%的,各停牌10分钟,跨越14:57分的,于当日14:5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 | 无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下跌超过30%或60%的,各停牌10分钟,跨越14:57分的,于当日14:57复牌
盘中临时停牌期间,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集合竞价撮合 | 无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下跌超过30%或60%的,各停牌10分钟,跨越14:57分的,于当日14:57复牌
盘中临时停牌期间,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集合竞价撮合
| 新股上市首日连续竞价阶段,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超过10%,实施盘中临时停牌30分钟,如停牌持续时间达到或超过14:57分的,于当日14:57复牌,进入收盘集合竞价阶段 |
交易机制 | T+1 | T+1 | T+1 | T+1 |
竞价交易时间 | 竞价交易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15-9:25、9:30-11:30、13:00至15:00
9:20至9:25的开盘集合竞价阶段、14:57至15:00的收盘集合竞价阶段,不接受撤销申报;在其他接受申报的时间内,未成交申报可以撤销 | 竞价交易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15-9:25、9:30-11:30、13:00至15:00
9:20至9:25的开盘集合竞价阶段、14:57至15:00的收盘集合竞价阶段,不接受撤销申报;在其他接受申报的时间内,未成交申报可以撤销
| 竞价交易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15-9:25、9:30-11:30、13:00至15:00
9:20至9:25的开盘集合竞价阶段、14:57至15:00的收盘集合竞价阶段,不接受撤销申报;在其他接受申报的时间内,未成交申报可以撤销 | 竞价交易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15-9:25、9:30-11:30、13:00至15:00
9:20至9:25的开盘集合竞价阶段、14:57至15:00的收盘集合竞价阶段,不接受撤销申报;在其他接受申报的时间内,未成交申报可以撤销 |
融资融券 | 无 | 新股上市首日起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 新股上市首日起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 上市交易满3个月,并满足相应融券标的要求 |
北交所交易规则信息来源:北交所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具体以北交所公布的正式发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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