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客户服务和佣金管理有关规定,现将我部交易佣金收取标准和收取方式告知如下:
一、佣金收取标准
1、普通客户:交易佣金率上限不能高于3‰。
2、特殊客户:交易佣金率上限不能高于3‰。
二、佣金收取方式
我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业务规则以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直接向客户收取佣金。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等调整客户佣金收取标准及收取方式,我部将在调整前通过营业部场所张贴、网站公示等方式进行公示。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口蝴蝶泉路证券营业部
2018.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