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1.上述佣金收取标准包含经手费、证管费、结算费、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及深圳市场过户费,不向投资者单独收取。印花税、上海市场过户费等由投资者承担,其中,印花税向出让方单独收取,上海市场过户费向买卖双方单独收取。
2.上述佣金收取标准为公司向投资者收取的佣金上限,即默认佣金。投资者实际产生的证券交易佣金按照所申请并调整设置后的佣金费率收取,未申请调整的证券品种将按照默认佣金收取,详情咨询开户营业部。
3.其他品种证券交易佣金收费标准严格遵守证监会、证券业协会、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的相关规定,按照与投资者协商约定的佣金费率收取,不低于证券交易服务成本。
4.如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等行业有规定的收费标准发生变更,公司将同时变更代收标准。